農業輪胎日落複審終裁稅,最高3028美元/噸!
2023-03-23

2月17日,巴西經濟部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GECEX)發布2023年第452號決議,對原產於中國的農機輪胎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決定繼續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額為0~3028.62美元/噸。

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4011.70.10、4011.70.90、4011.80.90、4011.90.10和4011.90.90。

本案反傾銷措施不適用於客車、叉車、高爾夫球車、Gator多用途車、采礦機和手動工業車(非機動,如獨輪車)的子午線輪胎和斜交輪胎。決議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案件節點:

2015年12月21日,巴西對原產自中國的農機輪胎啟動反傾銷調查。

2017年2月17日,巴西外貿委員會執行管理委員會在官方公報發布2017年第3號決議,對原產自中國的農機輪胎作出征收反傾銷稅的肯定性終裁。

2017年3月31日,巴西對該終裁結果進行了修訂,最終決定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307.09~3420.75美元/公噸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

2022年2月17日,巴西外貿秘書處於《聯邦政府公報》發布2022年第10號公告稱,應巴西輪胎工業協會提交的申請,對原產於中國的農機輪胎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

(文章來源:中國橡膠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