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商務部發布公告稱,自2023年8月20日起,將對原產於美國、歐盟、英國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本次複審的傾銷調查期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在反傾銷措施期終複審調查期間,對原產於美國、歐盟、英國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繼續按照商務部2018年第40號公告公布的征稅產品範圍和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對各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如下。
美國公司
1.埃克森美孚公司 75.5%
(Exxon Mobil Corporation)
2.其他美國公司 75.5%
歐盟公司
阿朗新科比利時有限公司 27.4%
(ARLANXEO Belgium NV)
2.其他歐盟公司 71.9%
英國公司
1.埃克森美孚化工有限公司 71.9%
(ExxonMobil Chemical Limited)
2.其他英國公司 71.9%
新加坡公司
1.阿朗新科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23.1%
(ARLANXEO SINGAPORE PTE.LTD.)
2.其他新加坡公司 45.2%
2018年8月10日,商務部發布2018年第40號公告,決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征收反傾銷稅。反傾銷稅率分別為美國75.5%,歐盟27.4%~71.9%,新加坡23.1%~45.2%,實施期限5年。
2019年11月19日,商務部發布2019年第52號公告,決定對埃克森美孚公司和埃克森美孚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間複審。2020年11月19日,應有關利害關係方申請,商務部發布公告,終止了該期間複審調查。
2021年1月29日,商務部發布2021年第3號公告。根據該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後,之前已對歐盟實施的貿易救濟措施繼續適用於歐盟和英國,實施期限不變。
2023年6月19日,商務部收到浙江信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國鹵化丁基橡膠產業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複審申請書。
申請人提出英國存在鹵化丁基橡膠產業且一直對華傾銷出口,申請將英國納入本次複審被調查國(地區)。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美國、歐盟、英國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請求商務部對原產於美國、歐盟、英國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進行期終複審調查,並維持對原產於美國、歐盟、英國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山東京博中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支持申請。
(文章來源:中國橡膠雜誌)